我院科研奖励办法

编辑:外国语 发布日期:2019-03-22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我院的科学研究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与范围

本奖励办法设立论文及专著奖,科研项目奖,获奖成果奖三项奖励。

(一) 学术论文及专著:

1、学术论文:

1)凡在国外A&HCI或SSCI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每篇奖励分别为8000元和10000元。

2)凡在最新版CSSCI期刊中所列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每篇奖励4000元。

3)凡在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所列的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4)凡在最新版CSSCI期刊中所列的非专业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每篇奖励3000元。

5)凡在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所列的非专业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

(56)凡在非本专业核心期刊、国内外正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每篇奖励300元。

2、学术专著:

“学术专著”指在特定专业领域和学科方向所发表的以作者个人独特的学术研究成果为核心的出版物。学术专著的字数一般中文15万字以上(英文6万字以上),具体奖励标准如下:凡在学校认定的一类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奖励5000元;凡在学校认定的二类出版社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奖励3000元,凡在学校认定的一类、二类出版社之外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奖励2000元,译著(学术社科类,6万字以上)奖励2000元,出版普通教材,奖励1000元,出版省部级教研项目结项教材,奖励3000元(教材出版不按出版社级别认定)。

(二)科研项目(以结项证书或鉴定材料为依据)

1、国家级项目:国家级项目,奖励10000元。

2、省部级项目:教育部项目,奖励6000元,省哲社项目,奖励3000元,省教学改革项目:奖励5000元,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奖励1000元。(立项时不予奖励)

(三)获奖成果:

省级、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

高校人文社科获奖: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市社科联: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600元。(学校科研获奖按市厅级对待)

大学生文化科技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省部级: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800元。

市厅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

二、奖励原则

1、本奖励办法所奖励成果应以德州学院或德州学院外国语学院为成果第一署名单位。

2、本奖励办法中的科研成果奖励,均以第一作者或主持人为准,第二及其以后位次不予奖励。

三、奖励方式与分配形式

1、科研成果的奖励,按自然年度进行。

2、获奖者的奖金,由项目主持人、科研成果第一署名人,或获奖成果的第一负责人,根据项目参与人实际贡献情况,酌情掌握是否及如何进行二次分配和使用。

3、待结项或通过有关部门鉴定后(以鉴定证书为准)进行一次性奖励。

4、凡需要在我院销售个人著作的,经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同意销售,将不再给予任何形式的奖励。

四、其他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以上各类奖项的奖励金额将根据我院各年度实际财力状况,经院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进行适当调整。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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